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形成了《来宾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 11月3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并注明建议者的姓名(名称) 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育才路与康平路交叉处
邮 编:546100
电子邮箱:Lbsjpb@163.com
联系电话:0772-6497910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来宾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随着来宾市城区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日益发展,人们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本市城区的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人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和环境噪声现状,对来宾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划分,所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0、1、2、3、4类类别相对应,并执行相应类别噪声标准值。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9)《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10)生态环境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
(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33-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3〕22号)。
本功能区划分范围主要包括来宾市中心城区,包含来华街道、城东街道、城北街道、河西街道、城厢镇政府驻地及西部用地、桥巩镇东部用地和良江镇北部用地,总面积约105.12平方千米。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其中: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区域;城市区域中的城中村;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公交枢纽、公路客运站场、港口站场为4a类,铁路干线的站场、机务段和车辆段等为4b类。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0类、1类、2类、3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见下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1)0类、1类、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来宾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见附图,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或范围详见表2。
表2 各类区域划分表
类别 |
范围 |
主要功能 |
执行标准dB(A) | |
昼间 |
夜间 | |||
0 |
本次中心城区无符合划分为0类声功能区条件的区域; |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
50 |
40 |
1 |
(1)教育园区:沿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东侧、铁北路、之江路、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北侧、华侨大道、体育南路围成区域。 (2)市政府片区:沿西山路、盘古大道、维林大道、麒麟路、政和路、翠屏路围成区域。 (3)滨江园片区:沿迎宾路、滨江园别墅南侧、红水河大道、桂中大道围成区域。 |
居住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事业单位集中区域,大型公园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 |
55 |
45 |
2 |
除区划1、3、4类区外的所有地区。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60 |
50 |
3 |
(1)河南工业区:泉南高速、规划快速路、红水河南岸、疏港大道、天然桥路围成区域。 (2)华侨工业区:沿西三路、西F路、金峰路、西E路、西一路、来合线南侧、金峰路、印山路围成区域。 (3)来宾市华锡冶炼厂区:沿大桥路、大桥路、来良路、天然桥路围成区域。 (4)兴宾区工业园区:沿象岭路、355国道、工业大道、滨堤路围成区域。 |
规划工业区和已经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
65 |
55 |
4 |
(一)铁路:贯穿市区的湘桂铁路干线及其市区支线、城际铁路。 (二)道路: (1)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规划绕城高速公路; (2)城市主干路:铁北路、华侨大道 、桂中大道、盘古大道、迎宾路、红水河大道、维林大道、中南大道、东环大道、合山路、中南路、柳来路、北二路、大桥路、天然桥路、东一路、高岭路、兴宾大道,共18条。 (3)城市次干路:水韵路、阳华路、新侨路、星城路、绿源路、文辉路、盛源路、西山路、麒麟路、翠屏路、人民路、政和路、祥和路、古三路、新兴北路、新兴路、滨江北路、文化路、新华路、爱华路,20条。 (3)内河航道、交通场站。 (4)铁路干线两侧区域、铁路站场。 |
交通干线两侧 |
70 |
55/60 |
1.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Leq值有5~20dB(A)之差,为处理这一功能区的毗邻问题,规定:(1)边界附近的开发、改建项目要确保高标准功能区一侧的敏感点达标;(2)加强低标准边界侧的噪声治理,尽量不因低标准功能区噪声源的存在而影响高标准功能区的标准实施。规划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也应留足噪声防护距离。
2.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中的现有固定声源对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影响,按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标准执行。
3.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提高区域内的固定声源,在本划分方案实施一年起执行新控制标准。
4.在建、已批建或规划已确定的交通干线,按交通干线性质,确定其周边区域执行相应功能区类别。
5.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来宾市中心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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