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59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划定来宾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10日公开对外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征集情况公布如下:
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
部门/单位 |
提出的修改意见 |
采纳与否 |
说明 |
1 |
市城管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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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市工信局 |
建议将第六条“禁燃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仍需要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必须向市工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修改为“禁燃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仍需要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经所在地的工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工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
否 |
通告由市级印发,建议还是保留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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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发改委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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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市工业园区管委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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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市市场管理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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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市应急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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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兴宾区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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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财政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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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市住建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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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来宾东糖纸业有限公司 |
建议将该厂和电厂一样,不列入禁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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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供蒸汽的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和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来宾电厂不列入禁燃范围,但应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为“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企业不纳入禁燃范围”。 |
11 |
广西来宾湘桂糖业有限公司 |
建议将该厂和电厂一样,不列入禁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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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配置了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专用锅炉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将征求意见稿中禁燃区管理要求的第二条删除。 |
12 |
热心市民 |
1.不加附加条件分不同区域明确按《高污染燃料目录》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Ⅰ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三类组合之中选择一类; 2.删除《关于划定来宾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款禁燃区管理要求第(二)条规定。 |
采纳 |
1.明确按照Ⅲ类(严格)执行; 2.已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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